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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:镇江合法讨债公司

联系:张经理

电话:13701544222

地址:镇江万达广场

网址:http://www.1feipi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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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江讨债公司业务流程

2018/9/4 12:38:57点击:
委托步骤一:接受咨询
专业接待人员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的业务咨询答疑服务,您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咨询。
委托步骤二:确认委托内容
咨询后,请您确认您要调查内容,然后发给我们一个有详细调查内容的传真 。
委托步骤三:回复委托意向
收到传真后,我们将给您书面回复委托意向书,意向书包括以下内容:
1、 能否接受委托
2、 调查内容
3、 调查结果
4、 程度调查
5、 所需时间
6、调查所需费用
委托步骤四:签订协议
按照以上程序,如无异议,进入签订协议阶段。签订协议的方式有四种:
1、受托方办公室(公司)
2、委托方办公室(客户)
3、传真
4、商议后约定的地点 
注意事项: 客户委托调查注意事项
一、客户因不方便上门鉴约时,通过传真签订合同,客户必须要把业务委托调查款汇入公司的帐户(开户行和帐号请电话询问),客户如把业务委托调查款汇入其它人员名下,本所视为无效付款,如本所工作人员提出要求把业务款汇入其个人帐户的情况,本所将严肃调查处理。
二、客户约定本所业务人员上门签订合同时,客户应把业务委托款存入以上公司的帐户,凭银行入帐单据,收取收款票据,如客户不方便把业务款汇入本所的帐户时,客户必须拨打电话进行确认后,方能见盖财务章票据付款,防止假冒欺骗情况发生。
三、严禁本所业务人员与客户私下办理委托事务,否则出现侵害客户权利事件或发生其它问题,本所概不负责本所出具的《委托调查合同》或《委托合同》须加盖“合同专用章”方具有效力,请客户认真鉴别防止假冒 。
四、在委托事务办理的整个过程中,客户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询问,客户付款手续办理结束后,请发电子邮件到 进行确认,本所回复认定函,并即时督办业务进展情况。
五、相关资料到本所办公地点当面提交,也可传真或发至本所电子信箱。谢谢合作
a) 委托方须提供自身与被调查对象的关系的相关证件。
b) 本所拒绝非法委托事项。拒绝一切非法调查咨询!
c) 委托方编造谎言、弄虚作假,搞虚假委托,发生后果均由委托方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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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民事类:
  1、 为公民的个人婚姻、家庭、继承、买卖和租赁房屋、抵押、借贷、侵权、合伙等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法律意见,草拟、审查、签订合同和协议;代为处理纠纷。
  2、 交通、医疗事故、工伤等人身损害赔偿;
  3、 房产交易、租赁、抵押;律师陪购房地产;
  4、 婚姻、继承、分家析产;
  5、 保险理赔;
  6、 肖像、名誉、荣誉侵权;
  7、代理诉讼、仲裁、和解、调解、谈判,起草、审查合同、协议、遗嘱等法律文件;
  8、 办理律师见证、代办公证业务;
  9、 签发律师函;
  10、 其他公民个人法律服务。
  商事类:
  1、 担任公司企业或特定项目法律顾问:
  2、 代理诉讼、仲裁、执行、和解、调解、谈判;
  3、 参加合同谈判,考察合同签订方的主体资格、资信与财产调查;
  4、 代为起草、审查、修改、订立合同,提供法律意见;接受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委托,代理仲裁或诉讼,催收债权(应收账款)、签发律师函;
  5、提供房地产开发、土地开发和转让、建设、工程承(发)包、商品房按揭、预售、租赁、销售、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见证、代理等法律服务;
  6、 其他公司企业法律服务。
  刑事类:
  1、 侦查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委托,会见犯罪嫌疑人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;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,为其申请取保候审;
  2、 审查起诉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委托,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,会见犯罪嫌疑人,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,提出辩护意见;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,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,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,提出代理意见;
  3、 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,审查管辖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,会见被告人,出庭辩护,提出辩护意见,提起上诉;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,调查取证、申请鉴定、参加庭审,举证质证,辩论,发表代理意见,提起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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