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帮人讨债关押债主11天被诉
2017/11/13 17:19:17点击:
男子帮人讨债关押债主11天被诉值得关注!帮人讨要赌债,竟伙同他人将债务人强行从外省带回,非法拘禁长达11天,3月15日,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吴某被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。
2011年3月至7月,谭某、李某二人合股,在泸溪县小章乡场上以每天200元的价格租借一间民房,开设了一个用扑克牌“点三公”形式进行赌博的赌场,被告人吴某等人在赌场中帮忙负责洗牌、抽头提成等。在赌场开设期间,符某多次到赌场赌博,输赢数额较大,共输人民币12.5万元,其中1.5万元是其自有的现金,从赌场里谭某处借债11万余元。
2011年7月初,由于谭某、李某想收回资金,便纠集吴某、李某华等人帮忙向欠款人收集赌债。
2011年7月10日,谭某找到符某要求其限期还款,并要符某出具了一张11.1万元的借条。后谭某和李某多次带领吴某等人向符某逼债,并将符某从泸溪县小章乡带到吉首市,向其家人逼债,符某趁看守不注意时逃走,前往广州打工躲债。李某、谭某得知消息后,商量将符某从广州抓回向其家人逼债。
2011年8月11日,谭某等人租车前往广州,8月12日上午,谭某等人在广州火车站附近将符某强行押上车返回吉首。到达吉首时,李某、吴某等人赶至高速公路口接应,当晚将符某带至吉首市李某的出租屋内关押看守,随后又将其带往泸溪县小章乡一招待所关押,由李某、谭某、吴某、李某华等几人轮流看守,关押期间曾三次殴打符某。
2011年3月至7月,谭某、李某二人合股,在泸溪县小章乡场上以每天200元的价格租借一间民房,开设了一个用扑克牌“点三公”形式进行赌博的赌场,被告人吴某等人在赌场中帮忙负责洗牌、抽头提成等。在赌场开设期间,符某多次到赌场赌博,输赢数额较大,共输人民币12.5万元,其中1.5万元是其自有的现金,从赌场里谭某处借债11万余元。
2011年7月初,由于谭某、李某想收回资金,便纠集吴某、李某华等人帮忙向欠款人收集赌债。
2011年7月10日,谭某找到符某要求其限期还款,并要符某出具了一张11.1万元的借条。后谭某和李某多次带领吴某等人向符某逼债,并将符某从泸溪县小章乡带到吉首市,向其家人逼债,符某趁看守不注意时逃走,前往广州打工躲债。李某、谭某得知消息后,商量将符某从广州抓回向其家人逼债。
2011年8月11日,谭某等人租车前往广州,8月12日上午,谭某等人在广州火车站附近将符某强行押上车返回吉首。到达吉首时,李某、吴某等人赶至高速公路口接应,当晚将符某带至吉首市李某的出租屋内关押看守,随后又将其带往泸溪县小章乡一招待所关押,由李某、谭某、吴某、李某华等几人轮流看守,关押期间曾三次殴打符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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